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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01-03  
 
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络平台在学校舆论导向、形象宣传与信息传播等方面的作用,规范学校各级校园网络平台的运作和管理,加强学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确保网络信息具有正确导向性、真实性,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建设发展大局,现就加强学校校园网络建设与信息发布工作制定如下管理与实施意见:
一、学院各部门根据《新校园舆论阵地管理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负责建设和管理好所属二级网站和版块,切实履行守土有责,主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好校园网络平台。
二、各二级网站和版块由学校统一设置管理窗口,各部门分派管理员实施管理。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并到信息技术中心备案,任何部门与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增添、删减或更新管理窗口。各部门指派的信息管理员,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审查信息来源与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与准确性。在一些互动平台中,对信息来源、发布要严格控制和审查,要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及时清理垃圾信息。
三、学院主网站上的栏目设置与专题性栏目的设置,经党委宣传部报请学校分管宣传的领导审批后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增添或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书面向党委宣传部申请,经分管宣传的校领导同意后,到信息技术中心备案,方可实施。
四、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网站建设与信息发布管理工作,要步调一致,口径相同。各二级网站和版块中不得出现与学校网站主页内容相背或宣传不一致的情况。各部门负责人为网站建设与信息发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各部门设置微信、微博必须在宣传部备案,并确定专人进行管理,并对学院重点信息进行转发,形成宣传舆论矩阵。
六、校园网信息发布分为三类:即全校重大活动信息、全校一般活动信息和部门日常工作信息。
1.全校重大活动信息:包括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承办的大型会议、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党委书记和院长参加的重要会议、活动等。
2.全校一般活动信息:包括学校党政副职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校内通知公告,各院系、各部门有示范性和经验性的工作信息等;
3.部门日常工作信息:包括各院系、各部门日常开展的一些工作和活动。
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
1.全校重大活动信息发布前须由信息发布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领导、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再通过部门信息管理员发布在校园网上。需要发布到官方网站主页或官方微信、微博的信息,将审批表交宣传部备案,由宣传部推荐到主页。
2.全校一般活动信息发布须由信息发布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领导、宣传部主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再通过部门信息管理员发布在校园网上,需要发布到官网主页或官方微信、微博的信息,将审批表交宣传部备案,由宣传部推荐到主页。
3.部门日常工作信息发布须由信息发布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再通过部门信息管理员发布在本部门网站和微信上。信息发布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4.宣传部将对各部门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管,并建立网络信息发布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部门网络信息发布工作进行实绩考核。
八、信息发布内容及要求
1.网络信息发布应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地反应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最新动态。校园网发布或转载信息要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国家法规不一致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2.网络信息发布原则上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学校开展的具有全局性的工作和活动由哪个部门主办,信息稿件(图片)由哪个部门采写,然后按照信息发布审批程序进行发布,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时效要求:重要事件、全院大型活动结束36小时;部门活动、日常参观考察结束24小时;系列活动结束48小时内完成。
4.通知公告类信息的撰写须符合应用类文体的基本格式;新闻类稿件的撰写须符合新闻文体的基本格式。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宣传部不予通过。
九、关于网站信息转载的要求:
严格控制转载文件的来源。应当从文件的制发机关、单位门户网站活该机关、单位授权的媒体转载,严禁从未经授权的网站转载。转载页面上要准确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并建立审查记录(附件二)。认真落实“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依法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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