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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机托管规定
发布时间:2017-09-08  
一、服务的对象和范围
学院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各单位。
二、虚拟机托管服务条款
1、托管部门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学校、网络中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等。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托管部门对其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托管部门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有版权(许可/使用权)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网络中心不负责虚拟机上各单位应用数据的备份。
3、托管部门承诺不进行以下活动: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散布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宣传、介绍或者招揽商业业务;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申请单位应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等。
4、为了规范校园网络管理,保障托管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最快时间的故障排除和应用服务的恢复,托管部门须填写《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中心虚拟机托管申请表》。
5、网络中心有权对虚拟机使用进行必要的监控,以保证学校网络线路的正常运行。 
6、网络中心保留因托管部门违反服务条款,或因服务器中毒、被黑客侵入等情况出现时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7、网络中心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三、服务内容
1、 网络中心提供良好的机房环境,完备的机房设施。
2、 网络中心负责设备物理位置的摆放、IP地址的分配、网段划分、网络流量监控和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物理安全、网络畅通。
四、争议解决与不可抗力
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网络中心不承担责任。
2、 由于ISP(Internet Services Provider)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将由网络中心负责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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