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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互联网使用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7-06-07  
为规范校园网管理,确保校园网用户的政治安全、人身安全、信息安全和道德规范,促进校园网健康发展,特制订《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行为规范》。凡本校学生,在校内接入互联网,均应遵守本守则。
1、学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并对自己向网络所提供的信息负有政治和法律责任。
2、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以及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3、在互联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传输、破坏网络服务、损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行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学校网络的软、硬件资源仅允许学生用于与学习有关的活动,凡通过计算机网络使用FTP、电子邮件、新闻论坛或在其他互联网信息发布站点上发布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禁止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以及其它非法活动。
5、学生在校内得到的所有账号,仅授予本人使用,严禁转让他人使用。否则,由此出现的问题,由转让账号的学生负全部责任。
6、如发现违反上述任何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及所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程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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