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12  
一、 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 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校园网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三、 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四、 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学院、处室、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学院、处室、部门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五、 校园网各级管理机构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六、 网络中心负责网络信息的监控,包括电子邮件过滤、抵御非法入侵、网络攻击等等。
七、 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协议,严禁任何用护擅自连入校园网。
八、 网络中心只对符合设置域名要求的服务器配置一个域名,并定期检查其所开设用户的状况。
九、 违反本条例规定,校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版权所有: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冀ICP备字10014572号 开发维护:大数据和网络中心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大学城渤海大道25号 邮政编码:063299 电话:0315-8832094